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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过程中的“代签字”风险

发布时间: 2024-03-05 点击量:

【案情简介】

2018年,李先生经朋友推荐要投保一份期交的保险,但是因为出差在外,所以便让业务员在投保材料上面进行签字,保单投保人和被保人均为李先生,保单缴费期限3年,随后李先生正常接到了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并表示对于保单内容都已经知晓。2018年至2021年,李先生均正常缴费。2022年,李先生因为生意资金周转不开急用钱,不想再继续保留保单,随即向保险公司进行投诉,以保单不是本人签字为由,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还保费。

【案件分析】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本案中在保单成立后,李先生都正常缴满所交保费,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交纳各年度保险费的行为,属于以积极参与合同履行的方式表达了代签字行为的追认。因此,保险公司拒绝了李先生全额退保的诉求。

另外,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规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销售行为,严禁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保险销售活动中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该业务员违背规定,擅自给客户签字,属于严重违规,也应进行处罚。

【风险提示】

代签字虽然看似是一种便利的做法,但其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风险。所以作为消费者在投保过程中对于投保材料都应该认真阅读了解,并且由本人亲自签字确认。保险公司也应加强保险代理人的宣传教育,明确告知代签字的法律后果和潜在风险。

投保过程中的“代签字”风险

更新时间: 2024-03-05 点击量:

【案情简介】

2018年,李先生经朋友推荐要投保一份期交的保险,但是因为出差在外,所以便让业务员在投保材料上面进行签字,保单投保人和被保人均为李先生,保单缴费期限3年,随后李先生正常接到了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并表示对于保单内容都已经知晓。2018年至2021年,李先生均正常缴费。2022年,李先生因为生意资金周转不开急用钱,不想再继续保留保单,随即向保险公司进行投诉,以保单不是本人签字为由,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还保费。

【案件分析】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本案中在保单成立后,李先生都正常缴满所交保费,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交纳各年度保险费的行为,属于以积极参与合同履行的方式表达了代签字行为的追认。因此,保险公司拒绝了李先生全额退保的诉求。

另外,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规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销售行为,严禁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保险销售活动中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该业务员违背规定,擅自给客户签字,属于严重违规,也应进行处罚。

【风险提示】

代签字虽然看似是一种便利的做法,但其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风险。所以作为消费者在投保过程中对于投保材料都应该认真阅读了解,并且由本人亲自签字确认。保险公司也应加强保险代理人的宣传教育,明确告知代签字的法律后果和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