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真相:理赔其实并不难
更新时间: 2021-11-22 点击量:
很多人对保险有着这样的误解:“买保险的时候样样好,一旦发生事故,这个不赔,那个也不赔。”真的是这样吗?其实不然。
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通常需具备医学、保险学以及法学专业背景,并应秉承及时、准确、公平的原则,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审慎评定。对于符合赔付条件的理赔案件,保险公司一定不惜赔也不拖赔。
作为消费者,如果做到全面了解保单责任及理赔规则,如实告知自身投保情况,待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将理赔材料完整提交,理赔一点也不难。
那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理赔实务中,哪些理赔申请保险公司无法进行受理赔付?
01
不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内
情况1:事故不在投保的保险责任范围
您发生的事故与您在保险公司投保的有效保单的相关责任不匹配时,保险公司无法受理。例如:某客户仅投保了身故险,当客户因疾病住院申请理赔时,因保险公司未承担相关责任,故无法受理。
情况2:可赔付的险种已到期终止
当您购买的保险产品已经到期终止后,您发生了事故,也就是说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无有效保单,保险公司无法受理。
02
等待期内出险
等待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多见于医疗险和重疾险,通常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具体请以条款约定为准。
03
未达到重疾理赔标准
保险条款中对于重疾的赔付的约定各有不同,并不是罹患即可赔付。
例如:如果初次确认罹患脑中风并不一定能直接申请重大疾病理赔,有些条款约定需评估自确诊日起180天后的恢复情况而定,具体评估标准请以您购买的保险条款约定为准。
04
投保时未如实告知
根据《保险法》第16条,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存在前述不如实告知情形,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可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温馨提示:在投保时请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如投保意外险还需如实告知从事的职业,否则不仅不予理赔,情节严重将被作为保险欺诈案件上报公安及司法机关处理。
随着全民保险意识的不断提高,保险产品的设计也越来越注重保障的全面性,大家在选择保险时不仅要对比价格,理赔服务水平也是重要参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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