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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发布时间: 2023-10-26

尊敬的客户:

1.本保险产品由香港最真正最准资料(以下简称“我公司”)承保。
2.为准确核算您可获得的保障及相应保费,并为您提供优质的后续服务,请务必准确填写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和健康告知等各项信息,如投保人有隐瞒或者告知不实,我司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您和被保险人如实填写各项投保信息并确认。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时,应由其监护人如实告知并确认。当您收到保险合同时,请再次确认保险合同内容是否属实。
3.根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应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请您仔细计算并如实填写被保险人可投保的身故责任保险金额,如果您已在其他保险公司为您的未成年子女投保了人身保险,请您如实详细告知投保险种及保险金额等,以免在申请给付身故保险金时影响您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4.请您认真阅读并理解所购买产品的《保险产品条款》《投保提示书》《声明与授权》《免责条款》《产品说明书》(若有),尤其是保险期间、犹豫期(若有)、等待期(若有)、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理赔要求、投保人义务以及其他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
5.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除外。
6.请您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选择合适的交费期限和交费金额,如果无法持续交纳保险费可能导致合同效力中止或保险合同解除。
7.我公司采集客户信息特别是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计算保费、核保、寄送保单和客户回访等方面。请您务必填写真实信息,如果您的联系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联系我公司办理变更。
8.我们严格遵守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交易信息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 第三方。
9.我公司同意承保且您成功支付足额保费后,会将您的电子保险合同发送至您投保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中,并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您,请注意查收。电子保险合同和纸质保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以通过我司官方网站(http:)对电子保险合同进行验真,或登录和谐健康公众号、下载福家享受APP 查询、下载电子保险合同或申请纸质保单。若您需要发票,可拨打我司客服电话956076。
10.我公司在安徽、北京、福建、广东、河北、黑龙江、湖北、江苏、辽宁、山东、陕西、上海、深圳、四川和浙江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并作为保单落地服务机构。对于未设置分支机构的地区,可能存在服务环节增加等问题,但不影响您的保障权益,您可下载“福家享受APP”体验便捷的在线服务。
11.您在购买产品过程中,如发现本公司有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本公司投诉,全国统一投诉电话:956076。
12.风险提示:(1)若您购买的是分红型保险,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2)若您购买的是万能型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如您购买的万能型产品有初始费用,您缴纳的保险费将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保单账户。
13.我公司可以为您提供在线投保、回访、保全、理赔等在线服务。如线上服务内容无法满足您的需求,请致电我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6076或亲至我公司柜面,我司将第一时间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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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3-10-26

尊敬的客户:

1.本保险产品由香港最真正最准资料(以下简称“我公司”)承保。
2.为准确核算您可获得的保障及相应保费,并为您提供优质的后续服务,请务必准确填写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和健康告知等各项信息,如投保人有隐瞒或者告知不实,我司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您和被保险人如实填写各项投保信息并确认。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时,应由其监护人如实告知并确认。当您收到保险合同时,请再次确认保险合同内容是否属实。
3.根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应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请您仔细计算并如实填写被保险人可投保的身故责任保险金额,如果您已在其他保险公司为您的未成年子女投保了人身保险,请您如实详细告知投保险种及保险金额等,以免在申请给付身故保险金时影响您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4.请您认真阅读并理解所购买产品的《保险产品条款》《投保提示书》《声明与授权》《免责条款》《产品说明书》(若有),尤其是保险期间、犹豫期(若有)、等待期(若有)、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理赔要求、投保人义务以及其他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
5.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除外。
6.请您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选择合适的交费期限和交费金额,如果无法持续交纳保险费可能导致合同效力中止或保险合同解除。
7.我公司采集客户信息特别是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计算保费、核保、寄送保单和客户回访等方面。请您务必填写真实信息,如果您的联系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联系我公司办理变更。
8.我们严格遵守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交易信息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 第三方。
9.我公司同意承保且您成功支付足额保费后,会将您的电子保险合同发送至您投保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中,并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您,请注意查收。电子保险合同和纸质保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以通过我司官方网站(http:)对电子保险合同进行验真,或登录和谐健康公众号、下载福家享受APP 查询、下载电子保险合同或申请纸质保单。若您需要发票,可拨打我司客服电话956076。
10.我公司在安徽、北京、福建、广东、河北、黑龙江、湖北、江苏、辽宁、山东、陕西、上海、深圳、四川和浙江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并作为保单落地服务机构。对于未设置分支机构的地区,可能存在服务环节增加等问题,但不影响您的保障权益,您可下载“福家享受APP”体验便捷的在线服务。
11.您在购买产品过程中,如发现本公司有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本公司投诉,全国统一投诉电话:956076。
12.风险提示:(1)若您购买的是分红型保险,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2)若您购买的是万能型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如您购买的万能型产品有初始费用,您缴纳的保险费将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保单账户。
13.我公司可以为您提供在线投保、回访、保全、理赔等在线服务。如线上服务内容无法满足您的需求,请致电我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6076或亲至我公司柜面,我司将第一时间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