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普惠 金融为民 | 加强组织保障,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更新时间: 2024-04-03 点击量:
2023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来五年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
《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组织保障,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四大举措。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制度体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有效落实到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强化各级党组织作用,切实把党的领导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金融腐败,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二是强化监测评估。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指标体系,探索开展以区域、机构等为对象的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评价评估。完善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融资状况相关调查制度。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监测评估。加大区域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考核力度。
三是推进试点示范。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各地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试点示范。在全面评估效果基础上,积极稳妥推广普惠金融业务数字化模式、“银税互动”等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区域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成熟经验,不断探索形成新经验并推动落地见效。
四是加强组织协调。优化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由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中央网信办等31个单位参加,根据职责分工落实本意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普惠金融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中央与地方联动,因地制宜、协同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