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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指定受益人的重要性

发布时间: 2024-03-11 点击量:

案情简介:

王先生于20221月为自己投保了某公司某保险产品,受益人为法定。202312月王先生不幸发生意外身故,妻子刘女士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了这张保单,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理赔。由于王先生父母担心刘女士拿到了理赔金不会继续抚养子女,也向保险公司提出了领取保险金的申请。王先生的父母与其妻子在如何分配这笔保险金上产生了矛盾。

经保险公司审核,王先生身故前有一儿子和一女儿(皆未成年),保单身故受益人为法定,保险公司便按照法定继承人相关规定,将身故保险金平均赔付给刘女士和王先生的父母以及其子女。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导致理赔金拖延了很久才完成赔付。

本案中,这个案例是由于未指定明确的身故受益人而造成的,虽然身故受益人为法定先得对家庭成员更为公平,但有些情况下,指定身故受益人也很重要。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继承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当被保险人死亡后,如果保单没有指定身故受益人,或为法定,则按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该份保单的受益人:

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保单身故受益人是法定,或未指定身故受益人,即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即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均分保险金;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时,第二顺位继承人就成为保单的受益人。如果法定继承人各方协商同意,不均分也行。

如前述案例所述,身故受益人法定会给客户家属带来很多不必要的困扰,甚至造成严重的家庭矛盾,同时也会使理赔变得复杂。如果指定了保单受益人,既能明确保障目的,减少家庭纠纷,也能快捷获得赔付。

以案说险:指定受益人的重要性

更新时间: 2024-03-11 点击量:

案情简介:

王先生于20221月为自己投保了某公司某保险产品,受益人为法定。202312月王先生不幸发生意外身故,妻子刘女士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了这张保单,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理赔。由于王先生父母担心刘女士拿到了理赔金不会继续抚养子女,也向保险公司提出了领取保险金的申请。王先生的父母与其妻子在如何分配这笔保险金上产生了矛盾。

经保险公司审核,王先生身故前有一儿子和一女儿(皆未成年),保单身故受益人为法定,保险公司便按照法定继承人相关规定,将身故保险金平均赔付给刘女士和王先生的父母以及其子女。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导致理赔金拖延了很久才完成赔付。

本案中,这个案例是由于未指定明确的身故受益人而造成的,虽然身故受益人为法定先得对家庭成员更为公平,但有些情况下,指定身故受益人也很重要。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继承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当被保险人死亡后,如果保单没有指定身故受益人,或为法定,则按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该份保单的受益人:

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保单身故受益人是法定,或未指定身故受益人,即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即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均分保险金;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时,第二顺位继承人就成为保单的受益人。如果法定继承人各方协商同意,不均分也行。

如前述案例所述,身故受益人法定会给客户家属带来很多不必要的困扰,甚至造成严重的家庭矛盾,同时也会使理赔变得复杂。如果指定了保单受益人,既能明确保障目的,减少家庭纠纷,也能快捷获得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