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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陌生电话需警惕,承诺收益不可信

发布时间: 2024-09-05 点击量:

案情简介:

    王女士于2019年5月投保了某公司某保险产品,在2024年3月接到一陌生来电,对方自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并向王女士介绍新产品,承诺新产品具有高收益,买新产品后还承诺王女士可以返现返佣,只需将其原有旧保险产品退保后重新投保新产品即可。由于王女士对自身权益保护意识不高,同时在对方所谓“高收益”产品的诱惑下,将其旧产品进行了退保操作,同时购买了新产品。操作完毕过几天后,王女士不放心于是致电保险公司,这才知晓给其打电话的人并非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而投保的新产品也不如退保的旧产品,所谓的“高收益”更是不存在。

本案中,这个案例是由于轻信了陌生来电而造成的,虽然并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但因为所谓“高收益”而退旧买新,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本身的权益,对其自身保障也是一种损害,因此对于陌生来电都需核实来电人员身份,保持高度的警惕。(湖北分公司供稿)

 

以案说法:陌生电话需警惕,承诺收益不可信

更新时间: 2024-09-05 点击量:

案情简介:

    王女士于2019年5月投保了某公司某保险产品,在2024年3月接到一陌生来电,对方自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并向王女士介绍新产品,承诺新产品具有高收益,买新产品后还承诺王女士可以返现返佣,只需将其原有旧保险产品退保后重新投保新产品即可。由于王女士对自身权益保护意识不高,同时在对方所谓“高收益”产品的诱惑下,将其旧产品进行了退保操作,同时购买了新产品。操作完毕过几天后,王女士不放心于是致电保险公司,这才知晓给其打电话的人并非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而投保的新产品也不如退保的旧产品,所谓的“高收益”更是不存在。

本案中,这个案例是由于轻信了陌生来电而造成的,虽然并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但因为所谓“高收益”而退旧买新,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本身的权益,对其自身保障也是一种损害,因此对于陌生来电都需核实来电人员身份,保持高度的警惕。(湖北分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