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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健康泰安中支“风险提示” ---如实告知 争做诚信消费者

发布时间: 2025-01-13 点击量:

近年来,越来越多金融消费者开始关注保险。部分金融消费者在投保时,直接忽略掉自己患有的小毛病,也有部分金融消费者存在主观故意,对于自己疾病进行“选择性隐瞒”。殊不知,这种不诚信做法正是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后续理赔埋下深深的隐患。

11月中旬,和谐健康泰安中支柜面一客户前来申请理赔。2022年,赵某通过互联网渠道购买了我司一份重疾险,购买时健康告知问询是否有重度吸烟史、肺结节,业务人员称”自己觉得不严重的就不用告知”。同年12月,赵某确诊肺癌,需要在医院持续化疗治疗,想要向保险公司理赔。因为刚过了等待期出险,加之有肺病既往病史,业务员张某担心公司对自己追责,于是口头告知赵某,建议病情都治好了,拿着全套材料理赔,成功概率更高。赵某听信后,并未及时理赔报案。2023年2月癌症扩散病危,赵某遂向公司申请理赔,但被保险公司以“1、投保前患有肺病既往症史不符合投保条件,属于未如实告知;2、保险索赔必须在诉讼时效提出”为由拒赔,而后引发诉讼纠纷。

案例分析与启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销售人员应充分发挥客户与公司之间的联系纽带作用,诚信、规范展业,在展业过程中应主动提示客户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重要性,督促客户如实填写投保健康问卷、认真接听电话回访等,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护自己免受公司及监管的问责。在与客户接触中要说明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做好消费者教育工作。保险销售人员应积极主动了解投保人、投保单位风险状况,并如实告知公司,不得隐瞒投保人、投保单位的风险情况,不得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投保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订立合同前,保险销售人员应按公司规定程序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及保险标的相关情况,协助客户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明确告知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可能产生的后果。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投保过程中一定要诚实守信,避免存有侥幸心理,不轻信销售人员诱导而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例如“小病不用告知”“熬过两年就认”之类的销售误导。只有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同时认真、详细阅读条款,才能最大程度得到合同保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此,和谐健康泰安中支提醒各位金融消费者,在投保时,一定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让保险真正发挥保障作用,避免日后发生理赔纠纷。

和谐健康泰安中支“风险提示” ---如实告知 争做诚信消费者

更新时间: 2025-01-13 点击量:

近年来,越来越多金融消费者开始关注保险。部分金融消费者在投保时,直接忽略掉自己患有的小毛病,也有部分金融消费者存在主观故意,对于自己疾病进行“选择性隐瞒”。殊不知,这种不诚信做法正是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后续理赔埋下深深的隐患。

11月中旬,和谐健康泰安中支柜面一客户前来申请理赔。2022年,赵某通过互联网渠道购买了我司一份重疾险,购买时健康告知问询是否有重度吸烟史、肺结节,业务人员称”自己觉得不严重的就不用告知”。同年12月,赵某确诊肺癌,需要在医院持续化疗治疗,想要向保险公司理赔。因为刚过了等待期出险,加之有肺病既往病史,业务员张某担心公司对自己追责,于是口头告知赵某,建议病情都治好了,拿着全套材料理赔,成功概率更高。赵某听信后,并未及时理赔报案。2023年2月癌症扩散病危,赵某遂向公司申请理赔,但被保险公司以“1、投保前患有肺病既往症史不符合投保条件,属于未如实告知;2、保险索赔必须在诉讼时效提出”为由拒赔,而后引发诉讼纠纷。

案例分析与启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销售人员应充分发挥客户与公司之间的联系纽带作用,诚信、规范展业,在展业过程中应主动提示客户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重要性,督促客户如实填写投保健康问卷、认真接听电话回访等,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护自己免受公司及监管的问责。在与客户接触中要说明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做好消费者教育工作。保险销售人员应积极主动了解投保人、投保单位风险状况,并如实告知公司,不得隐瞒投保人、投保单位的风险情况,不得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投保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订立合同前,保险销售人员应按公司规定程序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及保险标的相关情况,协助客户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明确告知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可能产生的后果。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投保过程中一定要诚实守信,避免存有侥幸心理,不轻信销售人员诱导而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例如“小病不用告知”“熬过两年就认”之类的销售误导。只有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同时认真、详细阅读条款,才能最大程度得到合同保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此,和谐健康泰安中支提醒各位金融消费者,在投保时,一定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让保险真正发挥保障作用,避免日后发生理赔纠纷。